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深化国税局地税局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税收征管保障法》(省政府令第29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辽政发[2015]1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l . 0 版)的通知》(税总发[2015]82号),切实加强国地税合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服务上更好贴近纳税人、管理上更多便利纳税人、执法上更少干扰纳税人,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深化合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转发。
此次深化合作,以转变职能,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转变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职能;推进依法治税,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为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纳税服务合作。加强与工商、质检部门,的积极沟通,深化信息共享,推进“一证一码”;明确税务变更登记的业务流程、报送资料及工作要求;在客观条件具备的市或县(市、区),根据纳税人实际办税需求,设立共建办税服务厅,实现“一个窗口办两家事”;统一网上办税平台建设标准;制定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方案;联合走访大企业,听意见,解难题;召开税收宣传专题联席会议;建立常态化联合政策宣传机制;通过办税服务厅、互联网、媒体等渠道,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税收政策宣传;开展了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改进纳税服务的措施;联合开展信用等级评级工作。
二、征收管理合作。对共同委托代征税款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统一培训,分别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并颁发证书;建立非正常户信息共享制度,市县两级建立非正常户共同处理协商机制和处理方法;制定协同开展定额和核定工作流程;制定税收风险管理年度合作计划;涉及国地税高风险应对任务进行共管的,联合组建风险管理团队,共同开展风险应对工作;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对重大税收政策落实工作的沟通、协调和配合;联合开展税务审计工作;合作开展反避税工作及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等工作,为纳税人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三、税务稽查工作。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定期交流情况,及时沟通税收违法新动向和新手段;加强专项检查报表、总结的报送、交流合作;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抽查和轮查工作,开展共同管辖纳税人的案件检查,联合确定实施联合检查的对象,协同开展案件协查。
四、信息共享合作。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联合制定信息交换共享工作规划,深化“互联网+税务”发展;加强国地税与第三方信息沟通协调,共同组织开展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工作。
五、稳步推进“营改增”工作。确认“营改增”的具体情况,开展“营改增”管户交接工作,针对“营改增”工作联合开展新政策宣传、培训工作。
此外,还就加快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统一工作,联合开展税收调查工作,共同上报省政府,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大力支持创业创新,深入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进行深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