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完成“二维码”一次性告知 地方适用事项梳理工作
19.02.2016 08:51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根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创新纳税服务机制的改革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5]678号)部署,省地税局在总局已制发的“全国统一事项”基础上,归纳、梳理了“地方适用事项”。
总局共梳理“全国通行事项”110项,包括税务登记20项,税务认定27项,发票办理11项,申报纳税23项,优惠办理4项,证明办理25项。目前,纳税服务处已对“地方适用事项”239项进行了梳理,包括税务登记2项,税务认定5项,发票办理8项,申报纳税28项,优惠办理196项,准备在各处室复核确认后对社会公开。
此项工作是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创新手段。在多部门的配合下,待全部工作完成后,省地税局将加强宣传,方便纳税人快速、便捷地获取涉税一次性告知“二维码”,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19.02.2016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