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启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6月份全省将进入汛期

17.05.2016  10:06

  6月份,辽宁省将进入汛期,6-8月份是全省地质灾害的多发期。日前,经省政府批准,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2016年度辽宁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水利、气象、旅游、交通运输、安监、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辽宁省地质环境复杂,山地占全省土地面积三分之二,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是我国地质灾害多发的省份之一。据气象部门预测,6-8月全省降水量为334~376毫米,其中大连、营口地区偏多1~2成。面对今年严峻的气象与防汛形势,各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部署到位。

  针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省国土资源厅全力做好汛期防灾工作,并将于6月初在大连组织全省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省厅已经设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巡查领导小组,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三查”制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制度。要求各市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职责,保证工作人员数量,切实落实各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撑的职能。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已有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中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对预案进行修订。

  据了解,当前辽宁省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946个,威胁人口约23.4万人,潜在经济损失约68.8亿元。其中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46个,大型376个,中型1035个,小型1489个。地质灾害预防的重点区域为已划定的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人口密集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采矿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地区。此外险情严重,灾害体变化显著,始终处于监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也是防范的重中之重。

  经初步预测,2016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危害程度和造成损失与常年相比基本相当。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和分布空间也与常年基本一致。但人类工程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预计比常年有所增加,造成的损失可能增大。预计汛期(6-8月)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将接近常年,但是台风和强降雨期间,仍有可能引发群发型突发性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非汛期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的趋势接近常年,但要特别注意冻融期和4~5月份出现的单点暴雨情况,以及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今年,辽宁省特别提出要充分认识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做好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高度关注非汛期局部地区降雨时段可能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切实强化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辽宁全省的“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启动,各市要积极应用省厅1:5万比例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与复核调查成果,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所有市、县区均应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发布实施。

  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值班电话:024-86213435 024-8623266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