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新国标”出炉 沈阳属特大城市
17.12.2014 13:00
本文来源: 新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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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城市规模“新国标”,沈阳市跻身“特大城市”之列,成为名符其实的“大沈阳”。而除了沈阳之外,省内的大连、鞍山、抚顺、营口四市也跻身大城市行列。
沈阳跻身特大城市行列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通知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全国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其中,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的门槛分别由以前的“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50万、20万提高为“城区常住人口”500万、100万、50万;且首设超大城市,即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的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符合超大城市标准的有4个城市,即上海、北京、广州和深圳。其中,上海是国内目前唯一一个城区人口超过2000万的城市,而北京也已逼近2000万大关。特大城市数量为6个,分别是重庆、天津、武汉、成都、南京、沈阳。其中,作为东三省唯一一个特大城市,沈阳拥有市区人口524.6万人,城区常住人口数量位居全国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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