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技术人才评职称取消论文等要求

13.07.2016  01:3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将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对论文、科研等不再做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同时,参加职称评审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要求。

意见》要求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突出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主的评价导向,建立体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等倾向,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评价机制,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等不同评价方式,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加强评价全过程监督,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做出重要贡献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

意见》还要求完善和落实职称倾斜政策。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保证有关倾斜政策规定落实到位。(记者 韩秉志)

责任编辑: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