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环保部门怎样适应新常态?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在适应新常态过程中,各级环保部门还存在一些问题,急需加以解决。
一是人员队伍不适应。环保机构人才总量相对其他部委较少。与严峻的环境形势相比,“小马拉大车”影响到一些重要环保职能的有效履行。环保人员数量与严峻的环境形势和任务相比,存在明显不足。
二是能力素质不适应。由于历史原因,大部分环境监管人员都是在单位组建时抽调而来,多数专业不对口,能力素质参差不齐。随着工业和环境科技的发展,新的行业工艺层出不穷,高、精、尖的环境监管设备在环境领域运用得越来越多,各种专业性较强的技术问题都需要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据环境保护部2013 年第一期环境监测管理培训班发布的报告显示,在监测系统,全国监测站博士学历仅有134 人,本科学历10380 人,高级职称比例很低。以西部某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为例,环保相关专业人员只占11.5%。37名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工程师7名,工程师12名,助理工程师18名。按照国家要求,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必须达到85%以上,但目前尚差12个百分点。
三是机构队伍不适应。当前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从上到下呈倒金字塔结构,中央各部委和省级部门的内设机构比较健全,人员编制相对较多,越到基层人员编制越少。县和乡镇两级政府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前沿阵地,处在环境执法管理工作的第一线,工作范围广、监管任务重,但监管力量却十分薄弱。如西部某省4408个乡镇中,只有750多个乡镇设有环保机构,不到乡镇总数的18%,且大多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由于要经常深入到脏、乱、臭、险等地方,还要承担夜间突查、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任务重、风险高,环境监管人员心理压力普遍较大。
四是基础保障不适应。一些基层环保部门仍然存在办公条件简陋、经费短缺、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有些地区的环境监管业务用房面积不能适应环境监管标准要求,有的连办公用房都不能保证,更谈不上监测业务用房。经费保障更是一大难题。一些地方由于财力有限,对于环境监测部门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地方财政除将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纳入预算项目保障外,其他监测服务采取以收入的一定比例核算工作成本,用于环保职能监测工作经费。国家对小微企业免征环境监测服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由于财政减收,基层环保部门资金保障也将面临一些困难。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对基层环保部门而言,既是新挑战,更是新机遇,应从以下方面着力:
首先,健全完善环境监管链条。完善行政执法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在加强省市环保机构建设的同时,要按照“权责匹配,重心下移”原则,强化基层环境监管,增加基层环保机构,以适应新常态发展的需要。健全县以上人民政府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环境保护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市级可积极探索对设区环保部门的垂直管理。重点乡镇要逐步设置环保机构,明确环保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贯彻落实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开展环境保护有关监督、检查,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执法,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等。
其次,强化环保部门班子队伍建设。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优秀人才选进班子。优化人才队伍,严把进人关,保证人员质量。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干部素质。在经济发展快但环境容量不足、复合型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要把重点放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上,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专业人才比例,提高环境管理和执法水平。在欠发达地区,要按照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做到环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加快环境监察机构和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环境监管,切实解决农村饮用水和土壤污染问题。
第三,以政策推动提升监管能力。协调财政部门按照国家要求,认真落实环保投入保障政策。目前,环保部门稳健运行的保障政策较多,关键在于落实。如新《环境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第五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这些为环保部门稳健运行提供了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各地应出台保障的具体办法,确保充足的环保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