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环境宣教须正确处理六个关系
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好6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主与次的关系。由于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加上新环保法出台后地方高压执法成为新常态,有的地方在解决环境与发展之间关系时显得犹豫不决。因此,加强新形势下环保宣教工作,首要的是牢牢把握宣传的方向与口径,要始终把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各级地方党委的决策部署作为第一要务。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决克服和纠正拘泥于具体事务、就事论事式的宣教,克服“上面怎么讲就怎么做”、机械执行式的宣教,克服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行我素式的宣教,紧跟形势,紧贴实际,紧抓主业,把握主方向,传播正能量,确保基层环保宣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深入推进。
二是正确处理上与下的关系。上级的指示与要求是工作的目标指向,群众的需求与期待是制定决策措施的根本依据。县市级环保部门既是上级政策的执行者和组织者,也是实现群众愿景的政策制定者和落实者,处在衔接和纽带层面。为此,一方面要真正吃透大政方针和指示要求,全面准确地理解和领会精神实质;另一方面,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善于在调查研究中发现问题、回答问题、解决问题,使上级的指示精神在基层不挂空、不走样。
三是正确处理虚与实的关系。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环保宣教工作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三个转变”的工作指导:在宣教方式上,由虚向实转变,做到虚与实相结合。处理好内容与形式、短效与长效的关系,坚持形式为内容服务,眼前效益与长远效益相结合。在宣教形态上,由无形向有形转变,做到无形与有形相结合。既要利用现有各种平台开展宣教工作,也要适当打造环保基地等示范场所,让公众在身临其境中自觉接受教育、引导与示范,不断提升环境意识。在宣教目标上,由着重提升环境意识逐步向规范环境行为转变,做到知与行相结合。环保宣教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构建环保社会公众参与机制,通过社会公众广泛参与,逐步规范全民环境行为,从而使环境保护真正走上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四是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基层环保宣教工作任务繁重。为此,必须善于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同时要适应新的形势与要求,善于从繁杂的任务中抓住重点,找准突破口,以此带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落实。要贯穿一条主线,即深入学习贯彻新环保法。要紧抓两个着力点,即着力提升全民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着力提升环保部门形象。要突出3个重点,即创新平台,扩容增量,优化环境新闻宣传;构建载体,指导实践,强化环境法制宣传;整合资源,扩大影响,环保全民化科普宣传。要打造四大宣教平台,即信息传播平台、公众参与平台、阵地建设平台、能力建设平台。要建立完善5项机制,即协调联动机制、全民参与机制、工作保障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五是正确处理守与进的关系,即继承传统与创新发展的关系。实践证明,优良传统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必须顺应时代的进步面焕发生机。当前,舆论环境、媒体格局、传播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基层环保宣教工作一方面要继承发扬原有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还必须把创新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全领域、各环节,创新理念、思路、方法、手段、机制,从而构建新的工作格局,推进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形成新常态。
六是正确处理己与他的关系,即优化环保宣教力量的调配与使用。加强基层环保宣教工作的关键和核心是人才,要坚持发挥宣教队伍的主体作用与借助社会力量合作共事并举的原则。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宣教队伍自身的能力建设,通过学习培训和在岗锻炼,使每个宣教工作者都具备“站起来能讲,坐下来能写,走出去能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的基本素质,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环保宣教工作队伍。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好“借”的文章,最大限度地凝聚宣传部门、各地政府、主流媒体、社会组织等资源力量,谋求宣教力量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