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居民可在鞍山办理身份证件

12.04.2017  15:54

  家在外地,但在鞍山居住、就业、就学等人士,如果身份证到期或是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证、补领的,可以就近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确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我市共设立35个异地受理窗口,日前,均已开始办理这项业务。

   35个窗口办理身份证异地换领

  昨天上午,记者在铁西区行政服务大厅里看到,鞍山市公安局近期已经发布了身份证异地办理的公告,张贴在服务大厅里,已经有人在办理业务了。

  记者看到,受理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全国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除了西藏、新疆和青海三地暂时无法受理外,其余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辽宁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户籍群众,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可就近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确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办理;关于辽宁省内跨市、县(区)居民身份证的异地受理:辽宁省内户籍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省辖市合法就业、就学、居住,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可就近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确定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办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14个市已设立居民身份证受理点501个,其中有73个户政办理大厅和428个户籍派出所具备全面受理条件。鞍山市共设立35个异地受理窗口,其中,城区有6个,分别是,铁东区行政服务大厅、铁西区行政服务大厅、立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千山区行政服务大厅、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和开发区分局办证大厅。海城、台安各设一个受理窗口,岫岩除了在户政科和县公安局分别设立两个之外,还在各个派出所设立了办证窗口26个。

   首次申领等五种情形不予受理

  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全国跨省、市、县(区)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异地受理,均需要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户口簿》、《居住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之一,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五种情形,不予受理办理。即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以及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以及因受技术条件制约等其他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人员。

  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规定,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20元钱,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的收取工本费4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