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外地籍高校毕业生留沈可获房补
明年,沈阳市将实现新增城镇就业8万人;外地来沈务工子女在沈可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12月20日,沈阳市召开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九场。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精神文明办及皇姑区的相关负责人解答了市民关心的相关问题。
就业:外地人才在沈就业创业可获租房补助
2017年,沈阳市将实现新增城镇就业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针对外地人才留沈阳就业创业者,还将给予每月200元至800元的租房补贴。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有关人士介绍,对于原籍非本市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其中博士在35周岁以下、硕士在30周岁以下,首次在沈阳就业或自主创业;学士在25周岁以下,首次在沈阳自主创业,在沈阳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凭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给予租房
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月800元、硕士每月400元、学士每月200元,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此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 )的企业,见习补贴由财政承担2/3,其余由见习单位承担。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给予不超过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并按最低工资标准的30%-50%给予岗位补贴。
卫生:明年建信息平台可移动支付
明年,沈阳将建成“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该平台可实现预约挂号检查、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功能,同时还可以实现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检查结果互认和共享。
沈阳市卫计委有关人士介绍,“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预计2017年初开工建设,—季度基本建成,利用—年时间,完成应用拓展,形成全市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网覆盖、居民健康—卡通用、健康信息资源统—融合”的目标。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胸科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等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健康卡等多路径实现了预约诊疗、诊间结算;实现了医疗费用、化验结果、检查报告自助查询和自动推送;实现影像自助打印及自动发药等便民应用功能。沈阳市将根据《智慧医院建设评审标准》,逐步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完成与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