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60多万城乡低保对象低保金实现连年涨

07.01.2015  03:27

  法库县拉马沟村村民荣明山治病花了9.8万元,通过新农合报销和大病救助,最后他自己只掏了2.02万元。2014年低保待遇提高后,作为农村低保对象的荣明山一家人感觉轻松了许多。

  去年,和荣明山一样,我省城乡低保对象的低保金实现连年涨。从去年7月起,我省按照平均增幅10%的标准,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截至去年10月,全省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6.19万户、161.7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5.26万户、81.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0.93万户、79.9万人。省民政厅数据显示,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每月412元提高到456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每年2737元提高到3059元,全省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年5091元提高到56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年3480元提高到3840元。

  同时,省委、省政府也没有忘记农村中的“老病号”,这11万多“老病号”,拖累着他们各自的家庭。

  农村家庭因病致贫的“根儿”在病人,脱贫的希望在家里的健全人。2014年,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工作的重心逐渐由发展建设转入运营管理。在满足常年病人基本托管需求的前提下,托管机构向社会开放,满足更多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去年,全省一期建设的53所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机构全部投入运营,可完成全年托管7200人次的工作目标。二期朝阳、阜新两市8所新建机构去年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