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事局多举措做好休渔期结束后的海上安全监管工作

21.09.2015  10:45

  9月1日,黄渤海区伏季休渔期结束,鉴于海上险情事故将进入高发期,辽宁海事局总结经验,采取多项措施做好休渔期结束后的海上安全监管工作,维护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根据近年险情数据分析,辽宁省沿海每年9至12月份平均发生海上险情45起左右,占全年险情总数的36%以上,45起险情中渔船险情比例为38%,对海上生命财产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早在休渔期间,辽宁海事局就联合省海洋与渔业厅开展了渔业从业人员海上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活动,为2400名渔民送去海上安全作业和避险常识。

  休渔期结束后,辽宁海事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监管,做好恶劣气象海况预报、预警、预防工作,通过大连、营口、锦州三个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中心24小时监控,加强水上交通流组织指挥,提供助航服务。对客船、客滚船、客渡船、陆岛运输船舶加强现场监管;加大海上执法力度,督促船员遵守航行规则,注意避让渔船;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加强老铁山水道和烟大客运航线等重点水域的应急力量,提高重点海域和重点船舶的搜救保障工作。同时,专业救助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确保海上人命、财产和环境得到有效救助。

  此外,海事、渔业、公安边防等部门加强联动,结合省政府“三无”渔船整治活动相关要求,及时通报“三无”渔船信息,加大海上违法行为整治力度,维护良好的通航环境和秩序,有效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