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大伙房保护区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

15.10.2015  13:20
  辽宁省全面建立大伙房保护区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省、市、县(区)三级环保部门联动,形成同一污染源、三级共管理的执法常态。10月13日,省环保厅表示,今年首批40家“黑名单”企业中有26家被处理,其中13家企业由环保部门提请地方政府关停。
  实行企业责任人制度,把“黑名单”企业划分到人头。今年3月,辽宁省向社会公布大伙房保护区40家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为进一步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查处环境违法“黑名单”企业,在“分类施策”指导下,辽宁省环保厅结合“黑名单”企业特点,对敏感区域内的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分类,并提出相应的执法规划。
  对于位置敏感、行业敏感的企业,由地方环保部门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取缔;对整改不到位或继续违法生产的企业,由地方环保部门综合采取连日计罚、查封扣押、移交移送等有效行政处罚手段;对已经停产的企业,由地方环保部门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搬迁与拆除工作。
  为“稳水质、保达标”,我省严格监管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实施月检查制度,将巡检、抽查和例行检查相结合,并坚持超标通报制度,将污水处理厂在监督性监测中发现的超标情况每两个月通报全省,督促各地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执法处罚。
  此外,我省还针对重点难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攻关、重点突破。对未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实行“一厂一策”,并分别给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等8个县(市)区政府发督办函,要求尽快实现当地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