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发布大伙房保护区环境违法“黑名单”
12.01.2015 12:04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此次向社会公布的首批40家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企业(污染源)“黑名单”,是我省在新《环保法》施行后,首次针对重点区域环境违法企业(污染源)进行的公开曝光。下一步,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将对列入“黑名单”的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处理,并适时将处理结果公开发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2.01.2015 12:04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沈阳市环保局
关于征求《沈阳市排污单位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建立生态环境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沈阳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