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布豆粕期货期权合约
10.03.2017 20:05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3月7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期权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豆粕期权距离正式挂牌上市再近一步。作为我国金融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豆粕期权上市将为企业带来新的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渠道,有助于构筑全新的风险对冲体系。
2016年底,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大商所豆粕期权上市。作为境内首次推出的商品期货期权,豆粕期权合约和交易规则设计如何保证其上市后市场持续稳定运行,更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豆粕期货期权采用美式行权方式,其合约及规则设计的框架体系与期货基本一致。如期权采用与期货市场相同的一户一码制度和撮合原则:与期货共用一个账户,期权行权后转化为期货持仓,便于期权行权、持仓和对冲管理;采用与标的期货市场一致的“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交易撮合原则。在风控管理也和期货一脉相承,由保证金、限仓、涨跌停板、强行平仓和大户报告等风控制度组成。期权上市初期采用传统单腿式保证金模式,作为起步和过渡,更有利于防范市场风险;限仓方式采用了期权与期货额度关联、分别限仓的模式;期权涨跌停板幅度与期货涨跌停板的幅度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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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17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