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局中治理:履职担当护佑平安中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工作系列述评之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篇
在大局中治理:履职担当护佑平安中国
中国,正在推进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正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正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这是一个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时代。
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都要宽广。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如何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一个崭新的课题。
历史,常常凝炼成一次次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明确国家安全战略方针和总体部署,推动国家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要突出抓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土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等各方面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防范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是公安机关的主业,是公安工作能力水平最直接的体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及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完善、推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网上网下一体化建设,努力提高预防、打击违法犯罪实效。”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地把公安工作置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是公安工作之所以不断前进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一个重要原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公安部党委积极适应当前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勇于担当、奋发有为。
“全国公安机关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聚焦风险防控、提升能力水平,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强调。
稳定是发展的基石,行稳是致远的前提。
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打防管控措施,扎实推进、锐意进取。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个大局,全国公安民警攻坚克难、昂扬奋进,不断开创历史新篇章。
雷霆出击,筑起反恐怖斗争的铜墙铁壁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暴力恐怖活动成为我国面临的最大现实威胁之一。
开展反恐怖斗争,公安机关重任在肩。
反恐怖斗争不仅事关国家安全,而且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政权巩固。全国公安机关毫不手软,坚决打击,始终对暴恐活动保持高压态势。
2014年5月,经中央批准,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以新疆为主战场,其他省区市积极配合,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反恐怖斗争形势,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公安部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周密组织本地区的专项行动,积极配合支持新疆的工作,在全国形成严打严防暴力恐怖活动的强大攻势,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全国一盘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强化社会面防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反恐怖工作责任体系迅速建立,牢牢把握了反恐怖斗争主动权,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反恐怖斗争是人心战,是全民战。
在这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才能真正对恐怖活动形成围剿之势。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防恐反恐意识,普及防恐、反恐基本常识,及时发现、防范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国家反恐办编制出版了《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并向群众免费发放。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要求,新疆、北京以及武汉、成都等多地公安机关出台涉恐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恐线索,最高奖励金额甚至不设上限。深圳还成立了全国首支街道反恐民兵支队。
2014年6月15日,一伙暴恐分子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砍杀无辜群众,遭到群起反抗,被警民合力制伏;8月1日,有群众举报在和田地区墨玉县发现一伙暴徒,当地3万余名各族群众协助警方围捕;2015年拜城“9·18”案件处置期间,上万名农牧民参与围堵搜捕暴徒,为警方担任向导、提供线索,在连绵百里的外围防线上形成铁壁长龙。
新疆大学中亚研究院教授潘志平指出,当前,越来越多的群众自发参与到反恐斗争中,他们来自不同民族,有着不同信仰。他们的英勇行为再次证明,暴恐分子是人类共同的敌人。
众志成城。人民群众已经筑起反恐怖斗争的铁壁铜墙,罪恶的暴恐活动必将淹没在“反恐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
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施行,依法反恐进入新阶段。
当前,中国有99%以上的暴恐事件被警方消灭在萌芽状态。新华社记者日前采访了曾在中国生活或旅游的外国民众,得到一致的回答:“在中国生活和旅游安全又放心。”
发展是硬道理。经济是国家发展的基础,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的坚实基础。
2015年7月1日,新修订的国家安全法正式施行。在“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一章中,专门从5个方面规定经济安全问题,这充分表明了经济安全的广泛性和重要性。
现实生活中,制贩假币、盗刷银行卡、非法集资和传销等种种经济犯罪行为让百姓财产受到严重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利用地下钱庄转移赃款、骗取贷款、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给国家经济安全带来了风险。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活跃,严重妨害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与宏观经济运行。
维护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公安机关冲锋在前,重拳出击。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公安部指挥全国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始终保持对经济领域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取得了显著成效。
抓住一个重点,强化经济金融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核心。
如果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金融市场一旦受到负面冲击,将极易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经济金融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成为公安机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的重中之重。
推广地方建立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的经验,推动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对金融风险的发现、防范、处置水平;
推广地方建立新型经济犯罪研究中心的做法,加强对经济犯罪前瞻性研究,善于运用大数据技术,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发展战略,提高经济犯罪防范打击能力和经济风险控制化解能力;
……
与风险赛跑,与时间较量。公安机关勇挑重担,披荆斩棘。
把握一条主线,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
既要敢于担当,也要善于作为。
在全力维护经济安全的同时,公安机关主动思考,积极探索,准确把握案件查处与维护稳定、化解风险、服务发展的关系。
打击犯罪,公安机关毫不手软、果断出击:
黑客网上盗刷银行卡案、公司“黑股票”案、骗取出境游押金案、“加盟代理”合同诈骗案、非法经营“黑期货”案……一桩桩典型案件的侦破,都浸润着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心血;
打击非法集资、证券期货、金融诈骗、涉税涉票据等风险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一次次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都彰显着公安机关捍卫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的坚定决心。
化解风险,公安机关积极统筹,未雨绸缪:
严格落实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机制,加快完善涉案资金网络查控平台;
用好打击经济犯罪合成作战机制,继续开展“猎狐行动”;
2015年,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徐翔等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股市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交易价格,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只是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在金融市场兴风作浪的“大鳄”“内鬼”,坚决防止经济犯罪问题演变为经济金融风险的一个缩影;
……
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
公安机关科学统筹,超前预测,既有效防范了新发案件的增量风险,也坚决防范了在侦案件的存量风险,严防经济金融风险的传导蔓延。
利剑出鞘,全心全意保民平安
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
国家安全,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安全,是一份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社会安全是与人民群众关系最为密切、影响最为直观的方面。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
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这是公安机关一以贯之的理念。
奋勇当先,针对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犯罪,公安机关利剑出鞘——
2017年4月21日,公安部在广东茂名召开全国公安机关“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部署从5月1日起开展为期8个月的打击整治,重点打击网络贩枪犯罪、传统“盗抢骗”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整治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着力解决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各地区、各部门创新禁毒体制机制,完善毒品治理体系,持续开展禁毒严打整治行动,全面掀起禁毒人民战争新高潮,有力遏制了毒品问题快速蔓延势头。
民心所向,警心所系。“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发案,努力让老百姓居家更安心、出行更放心、生活更舒心。”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公安机关持续打击以“盗抢骗”“黑拐枪”“黄赌毒”等为重点的传统犯罪,严厉打击以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贩枪、“食药环”为重点的新型犯罪,严密防范寄递物流、网约车等新业态相关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为导向,集中力量开展破案攻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信心和安全感。
稳扎稳打,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果丰硕——
社会治安,既维系着人民福祉,又保障着大局稳定,是平安中国的压舱石。
2015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方位提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具体措施。
社会面治安防控网、重点行业治安防控网、乡镇和村治安防控网、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信息网络防控网……各地因地制宜地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给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护。
以突出治安问题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为引领,以基础建设为支撑……按照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地公安机关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向着“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愿景奋进。
步步为营,公共安全管理成效斐然——
公共安全,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是平安建设的晴雨表。
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成为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安全的重点。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着力提升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源头排查整治,严格旅游客运、公路货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车辆监督管理,强化高速公路巡逻管控和农村地区宣传劝导,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周密的安保工作,确保了上海亚信峰会、北京APEC会议、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G20杭州峰会、博鳌亚洲论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
四年来,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下降42.7%,命案数下降30%,重特大火灾、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年均分别下降18.3%和18.6%,人民群众安全感始终保持在90%以上。
这是公安机关奋发有为的必然结果,这是全心全意保民平安的生动诠释。
直面挑战,有力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当今世界,互联网已经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对信息化时代的每个国家而言,网络安全都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
面对复杂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公安机关一次次于无声处肩负起冲锋在前的使命。
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安全防护,积极推动中美网络安全合作,有力维护了国家网络安全。2015年12月,中美举行首次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达成了《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指导原则》,决定建立热线机制,就网络安全个案、网络反恐合作、执法培训等达成了广泛共识,取得积极成果,在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共识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截至目前,公安部已与7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打击网络犯罪合作机制。
雷霆出击,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净化网络环境——
2013年8月以来,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网络谣言和有害信息专项工作,仅2016年就清理有害信息600余万条,落地查处造谣传谣人员2500余名,侦破了“塑料紫菜”等一大批重大谣言案件,有效规范了网络信息传播秩序;
2013年12月,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暴恐音视频专项行动,仅2016年就清理暴恐音视频信息95万余条,侦办网络暴恐案件4100余起,有效打击整治了网络暴恐违法犯罪活动;
2016年4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累计查破刑事案件2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00余名,缴获信息500余亿条,清理违法有害信息60万余条,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这只是公安机关维护网络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个缩影。
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彰显的是理念,表明的是决心。
抢占先机,构建网络综合防控体系维护网络净土——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如何进一步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切实维护网上治安秩序,是公安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直面问题,迎接挑战;抢占先机,赢得主动。
构建网络综合防控体系,势在必行。
2015年,公安部在认真总结“网络社区警务”“网格化综合巡控”等安全监管方式,并组织部分地区开展公开巡查执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建立网警常态化公开巡查执法机制。
自此,网警这一群体从幕后走向台前,开展网上公开巡查执法工作,全面提高网上“见警率”“管事率”,极大地提升了网络社会公共安全感、群众满意度。
健全完善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体系,以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政府要害部门网站和大数据为重点,定期进行安全测评和安全执法大检查,开展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预警工作,有力维护了网络和数据系统安全。
维护网络安全,构建网络综合防控体系,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
在连续举办的国家网络安全周活动中,国内一大型互联网安全企业负责人就曾呼吁:维护网络安全需要让每个人都成为参与者。在公安机关牵动下,全社会正在打响一场维护网络安全的“人民战争”。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认识到网络安全防范的重要性,加入到维护网络安全的队伍中来。在他们的有力配合下,一道道综合防控网在虚拟世界生根发芽,枝繁叶茂。
定力,源自对大局的深刻洞悉和把握。
信心,源自履职担当护佑平安中国建设的一次次跨越。
历史,由一段段的航程连接而成。此时此刻,站在今天和明天的交会点上,回望过去,展望未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将砥砺前行,交出维护国家安全、服务经济发展的崭新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