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法院向企业污染“亮剑”
09.05.2017 01:04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这次集中执行,是针对已经被依法关停又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进行的执法回头看突击行动。至目前,经环保局确认,已执结503件,尚有40件需继续执行,均为其他类别企业;另有21件已结案件的涉案企业未经允许擅自恢复生产,其中镁制品行业14件,有机肥行业7件。
对于上述已结案件,法院主要采取强制断电、关停措施。包括向国网大石桥市供电公司送达对涉案企业停止生产供电的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自2016年12月起,已按计划会同环保、电业等相关部门对上述企业采取现场断电强制关停措施。
大石桥市法院会同环保部门于4月19日、20日夜间,分别对大石桥市绿缘有机肥厂等20余家污染企业进行了强制执行,对污染企业实行断电、停机器运行等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克服了一个又个困难,圆满地完成了对污染企业的执行任务。此次行动,出动干警100余人次,出动车辆近20台次。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09.05.2017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