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规模开展淡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21.11.2014  14:37

    2014年,省厅积极筹措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淡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资金740万元,计划在鸭绿江、辽河、大凌河三大水系流域增殖放流淡水鱼苗、鱼卵及中华绒螯蟹等品种47.668亿个单位,比去年增加0.63%,其中:增殖放流鲢鳙鱼、草鱼、团头鲂等淡水鱼苗1380万尾;中华绒螯蟹扣蟹300万只、大眼幼体5000万只;池沼公鱼发眼卵47亿粒。

    目前,大部分内陆地区已按照工作计划结束了增殖放流工作,辽阳、本溪、阜新、丹东等地区增殖放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预计11月中旬,全省淡水增殖放流工作能够全部结束。

    今年全省淡水增殖放流工作主要体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提早部署淡水经济物种增殖放流工作。在中央财政扶持资金没有明确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淡水增殖放流顺利进行,尽早落实苗种生产供应、政府招标采购和增殖苗种检疫等工作,省厅提早下达文件确定今年淡水增殖放流计划,指导各地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二是增殖放流工作更加公开化。省厅要求各地在增殖放流工作过程中建立放流过程公证公示制度,对放流区域、时间、品种、规格和数量等有关情况,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接受渔民群众的监督。省水丰水库边境渔政管理局和沈阳市农委等单位还在网上进行增殖放流公告。三是进一步强化增殖放流的公益性和社会性。今年我省淡水增殖放流区域主要侧重在各大水系河流等开放性水域,旨在惠及社会广大群众和修复公共水域生态环境,特别是在大伙房、观音阁、白石等省直大型水库中增殖放流鲢鳙鱼、草鱼等共计28.5万斤,大幅度增加了库区捕捞渔民的经济收益。

(编辑: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