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个军人世家对生命的抉择

12.03.2015  12:54

          2015年3月10日晚上,49岁的周先生,一位曾经的军人,因突发脑出血被确定脑死亡。家属决定捐出他的肝脏和肾脏,让别人还能继续活下去。
          正月初一周先生突发脑出血昏迷不醒,家人紧急把他送到大连市第四人民院,经检查脑出血,实施微创手术后恢复的还比较理想。3月8日,一家人正欢天喜地的准备出院时,周先生又发生二次脑出血,出现脑死亡。3月10日ICU唐殿成主任向家属交代了病情,并告知这种情况可以捐献器官。当时唐主任还觉得挺难开口,只是简单的一提,没想到家属毫不犹豫的就同意了。唐主任立即与大连市红十字会和友谊医院取得联系,红十字会的协调员和大连友谊医院器官获取组的医生赶到四院。红十字的协调员现场介绍捐献的原则、流程,签署《中国人体捐献登记表》。经专家最终鉴定周先生为脑死亡,器官功能良好,能够实现捐献。病人随时有心跳骤停的危险,决定在四院进行器官的摘取。撤除所有的生命支持,晚上18点40分周先生的心脏停止跳动,医生完成器官的获取。2个肾脏很快在友谊医院找到配型患者,分别27岁和37岁的男性患者。当天晚上友谊医院肾移植中心的胡志林主任开始为2位患者实施肾脏移植,手术持续到第二天中午12点,周先生捐献的肾脏成功的移植到2位肾衰竭的患者体内。所捐献的肝脏被分配到沈阳的一家医院。
          周先生的哥哥说之所以毫不犹豫做出捐献的决定,因为我对你们的信任,因为我们的家庭有医生,知道救治是没有希望,知道捐献器官还能让别人好好活。更因为我们是军人,我们10位家庭成员中有7位军人,有军人的豪爽,有军人的顶天立地然后我们毅然决然的做出这个决定。
          正在召开的“两会”上,“器官捐献”成为热词。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自愿捐献称为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来源。2015年1月1日至3月4日,仅两个月时间,已有381名公民先后捐献器官。截止2015年2月底,全国累计实现器官捐献3188例,8866名器官衰竭者因此获得医治,有志愿者报名登记35290人,我国每百万人口捐献率从2010年0.03,上升到2014年的1.24。可能是春节前青年歌手姚贝娜捐献眼角膜感召,也可能是大连好人张贞慧老人捐献遗体的榜样的作用,还有是对今年取消死囚器官使用,公众对公开、公正捐献体系的信任,更是中华民族仁爱向善的传统美德被激发。大年后到大连市红十字会咨询登记成为遗体和器官捐献志愿者的市民多了起来。

器官捐献三部曲

          第一步捐献登记。
          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 http://www.rcsccod.cn/ )报名,完成登记注册,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
          也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区市县红十字会的登记站现场登记。
          第二步捐献评估。
          器官捐献的基本条件是一般年龄不超过65周岁,没有传染病,没有恶性肿瘤(原发脑肿瘤除外)。最主要的是所要捐献的器官功能良好。因此很多志愿捐献者可能最终并不一定能实现捐献。在车祸、脑出血、意外等原因住进医院重症监护室,出现脑死亡或不可避免的心跳停止,这个时候最有可能实现捐献,由专门的医疗专家评估捐献的器官是否可以用作移植,同时红十字会的协调员确认家属的意愿,依据是他是否进行过志愿捐献登记,已经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如果没有进行过登记,但查证他没有表达过“不同意捐献器官”,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签字,就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表达捐献意愿。如果他曾表明过不愿意捐献,那么家人也不能捐献他的器官。如果直系亲属有一个不同意都不能捐,每个人都有“一票否决权”,充分尊重捐献者及家属的意愿,体现捐献的“自愿性”,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部实现捐献
          由专门成立的器官获取组织进行器官的获取,只能摘取公民在《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上填写所捐献的器官,由中国器官捐献与共享系统将器官分配给最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