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不年不节鞭炮响 放鞭男子被罚100元(图)

28.11.2014  08:21

  环卫工在清扫鞭炮燃放遗留的垃圾。受访者供图

  昨日早上8点左右,在中山区友好大厦门前,一名男子将两挂鞭炮点燃,引发了不少路人围观。对此,中山分局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到场进行了处理。根据《大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燃放鞭炮的男子被给予100元行政处罚。

   现场

  清晨放鞭忙坏环卫工

  当日早上8点左右,家住友好大厦附近的唐先生在上班途中,无意中听见了鞭炮声响。“当时觉得挺奇怪的,这正是上班高峰期,谁会一大早放鞭炮呢?我就赶紧凑了过去查看,此时友好大厦门前已经围了不少路人。 ”唐先生表示,在友好大厦门前的地上遍布鞭炮的碎屑,周围全是黑烟,一名环卫工人正在进行打扫。“这些碎屑怎么也得清理20分钟,真是给环卫人员增添负担。 ”唐先生表示,在鞭炮燃放的时候,正好被附近巡逻的民警发现并进行处理。

  随后记者来到了友好大厦的物业,据物业公司主管孙先生介绍,燃放鞭炮的是友好大厦楼上的一家新开的公司,为了举办开业庆典而燃放鞭炮。“之前他曾过来找过我们几次,想在公司开业的时候放鞭炮,但我们并没有同意。 ”孙先生表示,在国家出台禁止私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后,很少再有公司在开业这一天放鞭炮了。“其实对于这些新开业的公司,我们物业也挺为难的。毕竟中国有这样的习俗,开业放鞭炮图个好兆头,我们虽然进行劝阻,但有时也无能为力。 ”

   处理

  放鞭炮男子被处罚100元

  事后,唐先生将这件事发在了微博上,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表示谴责。“放炮的人自己出来扫了去!殃及环卫工太缺德。 ”一位网友留言道。很快,“大连公安”官方微博将此事进行了转发并评论,“《大连市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全市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每年腊月二十三至翌年正月十五。其间每日6时至23时(除夕至正月初三不限时)允许燃放。其他时间禁止一切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此情况已通知中山分局,请大家在发现后能第一时间报警。 ”

  昨日下午4点,“大连公安”官方微博再次发出消息,“中山分局青泥洼桥派出所接到@大连公安的情况通报后,立即出警。经民警现场工作掌握,私自燃放鞭炮系友好大厦住户白某所为。白某因搬家,私自燃放去年春节遗留的爆竹(500响)二挂。根据《大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青泥洼桥派出所对白某当场予以100元的行政处罚。”

   调查

  企业开业至少20万响

  记者查询本报热线系统发现,仅从今年6月份至今,本报就接到了近20起市民(公司)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事件。这些燃放的单位主要以商家或公司开业和工地开工为主,此外一些新人在婚礼现场也会燃放鞭炮。记者走访中发现,无论是婚礼还是商家燃放完鞭炮后,都没有主动将碎纸屑清理干净,大大增加了环卫工人的负担。

  一家从事礼仪服务的吴先生告诉记者,通常情况,大点的企业开业或者有什么特殊的仪式,都得20万响以上,按时间算平均得10分钟左右。如果是工地开工,燃放的鞭炮会更多,光是鞭炮就得花几万元。

   规定

  在指定时间指定区域燃放

  牟飞律师告诉记者,关于燃放鞭炮的问题各城市规定不一。大连市执行的规定是: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腊月二十三至翌年正月十五。在此期间,在指定的区域允许燃放鞭炮,其他时间则不允许燃放鞭炮。不得向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产品。鞭炮销售商必须悬挂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统一制作的“烟花爆竹指定销售单位”条幅。必须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悬挂在售货场所醒目位置,并张贴如“禁止烟火”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市民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以相应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反映

  仅从今年6月份至今,本报就接到了近20起市民(公司)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事件。主要以商家或公司开业和工地开工为主,此外一些新人在婚礼现场也会燃放鞭炮。

   声音

  其实对于这些新开业的公司,我们物业也挺为难的。毕竟中国有这样的习俗,开业放鞭炮图个好兆头,我们虽然进行劝阻,但有时也无能为力。”――物业

  这些碎屑怎么也得清理20分钟,真是给环卫人员增添负担。 ” ――路人

  “放炮的人自己出来扫了去!殃及环卫工太缺德。 ” ――一位网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