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两台大客营运证竟然都是“克隆”的(图)
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两台大客车营运证竟然一模一样,只是证件打印字体有些差异,经现场核实发现,这两张营运证全部为假的。这是昨日市交通局客管处稽查大队在执法时遇到的一幕。对于伪造证件的行为,稽查部门表示将予以重罚。
昨日8时30分,记者跟随交通局客管处的执法人员来到星海广场附近一处停车场,这里停满了旅游客运车辆。执法人员逐台对车辆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两台沈阳牌照客车司机锁上车门后匆忙离开。执法人员继续检查,检查完全部车辆后暂时离开了停车场。10分钟后,执法人员再次返回车场,发现两台沈阳牌照客车已经打开车门,一些游客正准备上车。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要求司机提供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与此同时,另一组执法人员上车检查另外一台沈阳牌照客车。结果在将这两台车司机提供的证件进行比对时发现,这两台车为沈阳同一家客运公司的车辆,经营范围为“市际、省际包车客运、县内县际包车客运”,发证时间同为2011年,但证件代理证的打印字体却明显有差异,证件中盖的印章也有细微差异。
经核实这两个证件均为伪造。执法人员表示,按照规定,使用伪造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次还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这两台车使用伪造营运证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营运车辆使用伪造相关证件的行为,将对相关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自全市开展交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以来,客管处稽查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检查旅游景点车辆近1000台次,查处旅游车辆违法经营行为8起,无证旅游车辆和旅游景点的其他黑车12台,下一步客管处将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客运市场的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