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院执行局强制腾退6300余平米房屋

20.11.2019  16:07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重拳出击,对位于中山区保嘉大厦七至十四层(除第十层)的43套共计6300余平方米的房屋展开一场大规模的强制腾退房屋行动。

介绍,原申请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与被执行人大连保嘉大厦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由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借款本金460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费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人向大连中院申请执行,后因债权转让,大连中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将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北京包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案进入执行阶段后,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保嘉大厦的7-9层、11-14层房屋进行了评估,经过拍卖流拍后,2019年1月30日,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5935.703万元交付给申请人抵偿等值债务。

在负责本案执行的曹洪涛法官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大连中院执行局决定对其采取强制腾退措施。在法官和二十余名干警严格作风纪律和强大执行力量的震慑下,被执行人只好配合对涉案房屋做腾退处理。腾退房屋43间,面积6300余平方米,将涉案房屋顺利交付至申请执行人手中。

据介绍,本次行动体现了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增强了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信心,也提升了社会对司法公信力的认可度。(中国日报大连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