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假劣药品网站七大特征须谨记

16.12.2015  11:44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在线访谈”

  假劣药品网站七大特征须谨记

  昨天,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围绕“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工作”相关内容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节目中,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网站的一些特征,方便市民辨别。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网站具有以下特征:

  (1)利用北京、上海等城市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相对集中的特点,网站的开办单位通常为假冒或伪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国家、北京(上海)等某疾病康复中心、科研机构、医疗单位”。整个网站只宣传和销售治疗某种疾病的一种或系列“药品”。

  (2)页面上所标示的网站开办单位地址是虚假的,或者页面上所标示的地址根本不存在网站所声称的开办单位;咨询、销售“药品”的电话为小灵通号码(如010-86******,806*****,816*****,819*****,891*****898*****等)、铁通号码(如010-51******,52******等)或手机号码,网站的开办单位拒绝消费者上门购买药品。

  (3)网站宣传和销售的“药品”通常声称可以治愈某些慢性疾病、疑难杂症或性病等,如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前列腺炎、近视、失眠、偏瘫、癫痫、精神郁闷、牛皮癣、红斑狼疮、乙肝、肿瘤、痛风、风湿、脱发、性功能低下、尖锐湿疣等。

  (4)伪造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世界卫生组织、某医学中心或医学会等政府部门或组织机构的名义,指定、推荐该“药品”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唯一或者最佳产品等。

  (5)为了给消费者造成该“药品”已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假象,页面上非法链接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并恶意篡改页面内容。消费者应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与违法网站提供链接的网站进行核对。

  (6)页面上充斥大量以“政府官员”、“权威专家”、“患者”的名义,通过使用绝对化、承诺性的语言,对“药品”疗效进行虚假宣传。如:使用“根治、根除、不反弹、药到病除、国家级、最先进科学、全球第一个、服用几个疗程病症全无、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免费试用、保险公司保险”等用语,宣称产品具有极高的治愈率、有效率。

  (7)网站以电话订购或在线订购方式,让消费者向指定的银行账号、邮政信箱汇款,然后向消费者邮寄“药品”;或者通过货到付款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药品。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邮寄药品”通常是不法分子销售假劣药品所采取的最主要形式,这种形式由于供需双方不见面,使消费者在上当受骗后无从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