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27.07.2017  12:31

  今年9月30日前大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本报讯 记者王刚报道 7月26日,记者从大连市卫计委获悉,根据新出台的《大连市“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今年9月30日前大连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院长薪酬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价确定,不得与医院的运营收入挂钩。

  大连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9月30日前,全面推开综合改革,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等价格,调整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规划》提出,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大连市将对儿科、精神科、传染科、院前急救等风险高且工作强度大的特殊岗位给予津贴倾斜,并在投入政策上给予倾斜。到2020年,建立起符合卫生行业实际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

  根据《规划》,大连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将逐步实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强化以急(抢)救药品为重点的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的供应保障。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互联互通。落实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强化基本药物高风险品种监管,加大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监督力度和检查频次。严厉打击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遏制药品、医疗器械与耗材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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