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保推出“异地就医”新政
为持续推进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便大连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从今年7月1日起,大连市医保局推出异地就医新政策,实现外出就医掌上备案,自助开通异地联网结算。
新政策不仅提高了大连参保人的异地就医待遇,同时便捷备案渠道、直接联网结算,确保群众少跑腿、费用不垫付,大大提升了异地就医的便利性。
既往大连市参保人员须通过定点医院办理“异地转诊”后,才可在就医地持社会保障卡住院直接结算,而未能办理医院转诊的人员,只能异地就医现金垫付后回大连降低10%比例报销。2020年7月1日起,这部分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三大新政利好——“自助备案”“联网结算”“提高待遇”。只要拥有一张激活的大连社会保障卡(未来也可持国家医保电子凭证),缴费待遇正常,就可以无障碍享受到新政带来的便利,可“自选就医地”“各级联网医院通用”“一年有效”“病情需要可多次住院”,不再垫付资金,大连医保直接通过国家联网平台按照医院转诊同等待遇结算。
参保人到异地就医之前,最迟不超过异地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微信端“大连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电脑端“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自助登记“异地就医备案”。原来的备案电话0411-88857000和大连市转诊定点医院(三级医院、市内专科医院及区市县中心医院)也仍可办理。备案后一年内,因特殊病情需要多次治疗的可在备案地各级联网医院,持大连社会保障卡多次住院直接结算,原已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或“异地工作备案”的异地安置人员,如果在安置地以外地区临时就医的,也可以通过上述途径自助“异地就医备案”,持大连社会保障卡在临时就医地住院直接结算。结算标准:起付标准 1500元;保内费用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70%、退休人员85%、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70%、成年居民50%。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均享受大连市相关政策待遇。(中国日报大连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