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发布《关于建立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3月30日,以“提振信心、改善预期、发挥优势、向上向好”为主题的大连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召开。会上发布了《关于建立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依法加强对民营企业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19项举措,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其中,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长效机制,提出凡是涉及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账款的情况,中小企业都可通过大连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平台投诉。大连市工信局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线索审查转交;处理部门要在1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案情复杂也不允许超过3个月。
推行市场主体免罚清单制度。依法实施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制定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于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要求各部门各地区梳理本条线各级相关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建立政策和服务清单,大连市营商局将汇总并动态更新,通过数据共享、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等手段,精准匹配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市场主体,提升智能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实现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在为民营企业办实事方面,大连市工商联将通过多种形式收集、汇总民营企业问题诉求,甄别梳理后进行分类办理。对具有一定代表性、部门能够直接解决的事项,及时横传相关责任部门办理;对具有共性特征、解决难度较大的重点事项,报大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由工作专班推动解决。
该实施意见聚焦积极营造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着力构建大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协调、权益保护、公平竞争、政策服务、诉求办理、创业激励等制度机制,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日报大连记者站 张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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