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娃娃房主”卖房难
06.02.2015 12:24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市民姚先生最近想卖掉自己儿子名下的一套房屋,但是却被告知无法出售。原来早在儿子两岁时,姚先生为其购置了一处房产。如今七八年过去了,姚先生想卖掉这处房产来解决公司资金周转出现的问题。但房屋中介却告诉姚先生,因为孩子未成年,根据法律条款规定,不符合房屋买卖的条件。没办法,姚先生只能选择将房子先出租,但是回笼资金的周期又太长,姚先生十分无奈。
-提示
未成年人买房易卖房难
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应当怎么办:未成年人可以作为权利主体购买房屋,可是处分房产时就遇到了难题。从法律法规中,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房屋不能随意转让、交易,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这里所指的“未成年人的利益”主要包括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或接受教育,如治病需要支付大笔费用、出国留学的费用,或因未成年人致人伤害、财产损害的赔偿数额较大等情况。对于监护人为了经营或其他目的,将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或其他财产擅自予以买卖、抵押、抵债、分割,都将构成侵权行为。对于为了未成年人利益出售房屋的,办理登记时,监护人必须提供证明监护身份的材料以及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俗话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但为孩子购置房产的父母一定要了解,尽管孩子名下的房产是自己掏钱买的,但是权利人却是孩子。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06.02.2015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