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纪委查处7起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 省纪委网站消息,大连市纪委将查处的7起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刘军和工作人员刘湘云、郭云平、朱慧、张宇,在对某公司非法占地行为进行执法监察时,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将该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致使该公司未及时受到法律制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刘军、刘湘云、郭云平、朱慧、张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2.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五分局机动二大队原大队长金阳,在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中,故意不履行职责,对辖区夜市占道经营的摊贩不进行清理取缔,并帮助社会闲散人员逃避检查和清理,致使其长期在该区域内使用威胁等手段向占道经营的摊贩收取费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金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旅顺口区海洋与渔业局原副局长于洪连、海域科原科长田恩金、渔政管理所副所长于华龙、海域科工作人员刘连杰,在审核和参与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申请人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致使该确权范围内环境遭受特别严重破坏,给国家造成重大间接经济损失。于洪连、田恩金、于华龙、刘连杰均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4.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金石滩街道林业站原站长、农林管理中心原主任王文和,明知大连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在辖区内大面积毁林挖土,不进行制止,也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王文和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5.普兰店区城建局城管科原科长刘洪福,私自决定违规收取业户安装广告牌匾许可证工本费,侵害了群众利益。刘洪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瓦房店市铁东办事处岭上社区书记兼主任马文迎,在审核低保户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居民连续多年享受低保待遇。马文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庄河市房地产管理处房屋交易所原所长丁和珉,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明时,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未竣工验收房屋出具房屋产权证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丁和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