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推出新举措加强信息公开
05.04.2015 15:4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4月3日,从大连市政府获悉,近日,大连市政府修改了《大连市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部分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的使用,凡是行政机关向申请人出具的书面答复书或相关文件,均需要加盖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保证答复的规范化。
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此次修改《规定》,将约束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方面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更好地满足公众知情权。以往有的行政机关在书面回复申请人时,只盖部门印章,存在着回复内容不规范或敷衍的情况,加盖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一方面保证规范,另一方面也多了一道监督程序,有利于促进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建设。在答复申请人环节,新《规定》还明确:行政机关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申请人,行政机关保存申请一年以备查阅。
在受理申请环节,新《规定》作了三个方面内容修改:要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提供通信地址等资料,防止出现政府信息无法送达申请人的情形,保证申请人及时得到需要的政府信息;申请政府信息时,申请人可以提出答复的具体方式,包括纸质、移动存储设备、电子邮件等,方便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降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本;完善“一事一申请”制度,即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公开一项政府信息,有效提高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针对性,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5.04.201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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