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本月起老年证老年优待证可全市通办

24.10.2017  08:34

  昨日,记者从大连市民政局获悉,从本月起,全市实行老年证、老年优待证全市范围内全域通办,同时在大连市常住的外埠老年人,可凭《大连市居住证》在连办理老年证、老年优待证,享受乘车、进公园等方面的优待政策。

  据悉,老年证、老年优待证是老年人享受优待政策的重要凭证,通常由老年人向户籍所在地老龄部门申请办理。日前,市老龄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实行老年证(优待证)全域通办的通知》。《通知》规定,我市老年证、老年优待证的发证对象为本市户籍和外埠户籍长期居住在本市、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中,持大连市户口、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如身份证属地信息非大连市,还须出示户口本原件并由办证机构留存户口本复印件),可不受户籍限制,就近到街道办事处申办老年证和老年优待证;在大连市常住的外埠户籍老年人,除提供上述证照外,还须出示《大连市居住证》,在大连市办理老年证和老年人优待证,并享受《大连市老年人优待规定》有关优待。大连市老年证和老年优待证由发证机关免费发放。


(责任编辑:张爽) 作者:刘湘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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