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痴情男放火烧前女友同款衣服泄愤

24.12.2014  13:02

  截稿时间:昨晚9时

  地点:大连市

  对女友提出分手,痴情男子无法释怀,借酒消愁。一天,他酒后口渴四处找水,路经某休闲会所看到里面挂着的白色羽绒服。“这不是小晴的那款吗? ”这件与前女友同款的衣服让痴情男子怒火中烧,他顺手点燃了打火机……看着眼前的熊熊大火,痴情男子仰天大笑,“看我咋把你烧个精光! ”哪承想,他的痛快却让这家休闲会所损失达22万多元。痴情男子也因放火罪领刑11年。

  杜春明(化名)家住旅顺口区,曾犯抢劫罪,在监狱里呆了十年,2009年2月刑满释放。回家后,杜春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手头一直比较拮据。去年年底,经人介绍,杜春明结识了小晴(化名),两人很快谈起恋爱。尽管杜春明极力掩藏过去,但最终小晴还是知道了,很快提出了分手。杜春明心有怨气,但对小晴又无法忘记。

  分手后,杜春明整日借酒消愁。2014年2月中旬的一天凌晨,杜春明在外面喝完酒回家,走到一家休闲会馆门前,他口渴得厉害,便将大门拽开进入室内想找口水喝。不料,他竟在屋里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件白色羽绒服。“这不是小晴那款吗,也是白色的。 ”一想到前女友,杜春明怒气中烧,借着酒劲儿,他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羽绒服,并随手扔在地上。出门后,他冲着街道使劲大喊,“看我不把你烧光! ”这把火很快着起来,虽经消防官兵奋力扑救,但会馆一楼的电脑及设备仍然被烧毁,经济损失达224005元。

  近日,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杜春明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被告人曾因犯罪受到刑罚处罚,如今再次犯罪,应予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杜春明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