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监控布“天眼” 堵截违法车(图)
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图由交警部门提供
12月2日,交警部门开展“十大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记者了解到,截至昨日,全市交警系统共查处“十大交通违法行为”约1.03万件,约占各类违法行为查处总数近80%,同比增长21%,环比增长33%;其中:违法停车3982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56件,超载、超速及违反限行通告5627件(不含警告处罚),争道抢行356件,逆向行驶103件,客(货)车超员26件,酒驾28件,非法改装74件,假牌套牌(含故意遮挡号牌)17件。
摩托车2.7分钟赶到查违停
一名市民反映,他每天早晚都从距家100米远的幼儿园步行接送孙女。由于人行步道被大量小汽车停满了,不得不走到行车道上,与快速行进的车辆混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以市区30条主干路街为重点,注重发挥视频监控快速巡查与摩托车机动巡逻相结合的工作优势,在两级指挥调度部门设立视频巡查专职岗位,在五个市区大队组建摩托化违法停车专职巡查分队,保证主城区每日平峰时段(9时至16时),同时有60余台摩托车开展不间断巡逻管控。按每台摩托车平均负责1.8公里路段、巡查速度40公里/小时计算,2.7分钟左右即可到达现场,确保第一时间对责任管段的违停行为(当事人)进行劝离或查处。
监控视频“抓”住违法车
一名居住在百合山庄附近的居民说,每次上下班经过王家村红绿灯路口时,只要车辆排队时间稍长,就有少数私家车逆行抢道。
11月26日15时许,高新区大队视频巡查新红凌路路段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本田SUV吉普车,沿新红凌路方向逆向超车。大队指挥调度室对其进行拍照取证后随即在车辆行进方向部署警力进行堵截,最终将该车在前方200米位置成功控制并对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和逆行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处罚。
记者了解到,交警利用监控视频覆盖范围广、取证方便、发现和取缔违法行为迅速、高效的特点,对争道抢先、绿灯跟进等民警现场取证较难或需付出较大人力投入的违法情形进行视频抓拍取证和采集录入。
超员“黑校车”被抓现行
媒体近日报道,在泉水小学等学校时常存在“黑校车”严重超员运载学生违法行为,存在很大交通安全隐患。
在日常勤务岗位基础上,充分发挥特勤中队和蓝鲨机动队灵活机动优势,在中小学校、客运场站、公交线路集中路段(周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2月4日9时许,甘井子区交警大队四中队执勤民警在旅顺北路营城子路段巡逻,行至营城子小学附近时,发现一台蓝色的辽B154**中巴车载满小学生,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当民警打开车门时发现车内有28名小学生。随即,民警对驾驶员资质和车辆手续进行检查。经查,该车没有办理校车登记手续,驾驶员郭某无校车管理资格,且其驾驶证为A2驾驶证;同时,该车核载25人,实载28人,属于超员。大队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同时要求其安排车辆将学生转运并依法扣留该车。
伪造车牌被按上限严处
有市民向交警部门反映自己的车被套牌,出现多次不属于自己的交通违法被处罚的情况。
交警部门采取定点查处与线性巡逻相衔接、现场处罚与监控抓拍(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相辅助、单警作战与联合执法相配合、主动查处与群众举报(交警部门举报电话:83635222)相结合等方式,针对假牌套牌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开展集中整治。
12月1日13时许,沙河口区交警大队当日视频巡查民警在巡查五一路路段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辽B*B7**的双环吉普车,沿五一路西行方向逆向超车通行。根据执法经验,民警感觉此车号牌存疑,通过调取车辆信息,发现这个号牌没有任何车辆信息,此车辆涉嫌悬挂伪造机动车号牌。随即指挥附近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堵截并成功控制。现场民警要求其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该车驾驶人谎称落在家中无法提供,为确保安全民警要求将车辆熄火,接受进一步检查。迫于法律的威严,在事实和证据面前,驾驶人主动承认了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而且经过驾驶证信息核对,发现驾驶人的驾驶证早已在2011年注销。民警随后将车辆扣留,大队将按照交通法相关规定对该驾驶人按上限严处。
非法改装豪车被查处
市民多次反映,在人民路、中山路、星海广场等路段,深夜、凌晨时段,有不少豪车“飙车”,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空中显得格外刺耳。
交警部门积极联合市运管部门,通过在飙车多发重点时段、路段增设巡逻警力、安装道路视频监控设备、设置减速带,以及与交通运管部门建立改(拼)装车辆责任倒查机制、强化对非法从事车辆改(拼)装的企业进行源头监管的方式严厉打击飙车及非法改(拼)装违法行为。
12月6日10时许,中山区交警大队在港湾广场联合检查点拦停一辆悬挂尾翼的大连牌照豪华轿车,经检查确认该车存在私自更换轮胎规格、改装排气管、涡轮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后,经询问,该车非法改装地点为中南路某修配厂,市交通局运管处随即与执勤交警前往该处进行突击检查。市交通局运管处依法向修配厂下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其进行停业整顿。
交警提醒
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摒弃“十大交通违法行为”,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确实不得不开车出行时,要选择停车场和施划泊位的位置文明规范停放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