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继续扩大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

29.12.2017  07:30

  大连市于2016年就开始在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至今已有近两年的时间。昨日,记者从市城建局环卫处获悉,在大连市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同时,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也在逐步扩大。而本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方式与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不同,本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种。

  针对市民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市城建局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讲解。

  可回收垃圾:纸类应尽量叠放整齐,避免揉团,纸板也应拆开叠放;投放的牛奶利乐包等食品包装盒应折叠压扁;投放瓶罐类物品应尽可能将容器内产品用尽或倒尽,并清理干净后投放;玻璃类物品应小心轻放,以免割伤破损,最好是袋装或者用容器装好后投放;织物类应打包整齐后,定期投放到指定收集点。

  有害垃圾:.废弃的荧光灯管灯泡投放时请打包固定,亦可使用新购荧光灯管灯泡包装物进行包装,以防止灯管灯泡破损以致有害的汞蒸气挥发到环境中;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电池种类很多,目前生产的一次性电池已实现低汞和无汞化,宜作为其他垃圾投放;除一次性电池外的二次电池(俗称充电电池,包括镍镉、镍氢、锂电池与铅酸蓄电池)、纽扣电池,这些电池中均含有重金属,属于有害垃圾,要投放到有害垃圾桶中,个人不得随意丢弃;过期药品由于过了最佳使用期限,药品化学物质会失效或者变性,因此过期药品与包装物属于有害垃圾。

  易腐垃圾:易腐垃圾应投放到专用的垃圾袋中;易腐垃圾水分多,易腐烂变质,散发臭气,既影响周边环境,也容易在垃圾收运过程中出现污水滴漏问题,所以易腐垃圾投放时要沥干水分,扎紧袋口;易腐垃圾桶应盖好盖,以免污染周围环境。

  其他垃圾:用过的餐巾纸、尿片等由于沾有各类污迹,无回收利用价值,宜作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普通一次性电池(碱性电池)基本不含重金属,宜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责任编辑:张爽) 作者:吉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