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计划选拔高技能人才 报名需在月底前完成

02.06.2016  14:49

  大连市人社局昨日发布消息:为做好高技能人才的选拔工作,根据《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和《大连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现开展2016年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开始申报了,报名截止时间6月30日。

  四类高技能人才项目可申报

  1、申报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

  2、申报引进的高端高技能人才

  3、申报柔性引进的高端高技能人才

  4、申报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引进的高技能人才

  用人单位需具备的条件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申报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缴纳社会保险。申报引进高技能人才的用人单位,除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提请申报时上一个纳税年度内,国税、地税年纳税额合计200万元以上;

  2、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

  3、高职院校、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市级公共实训基地。

  (注:申报条件等详情请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申报材料

  1.《大连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申报书

  (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2.培养或引进高技能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技能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技能水平的证明材料,其中,引进的高技能人才须提供前一工作城市缴纳社会保险号码;

  3.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公办职业院校无需提供)、院校办学许可证、国税和地税开具的纳税证明;

  4.高技能人才与培养或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全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另需提供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柔性引进的以护照居留累计时间计算;

  5.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有重大技术革新,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提供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等。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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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人社局昨日发布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帮助高技能人才拓展视野、提升水平,根据《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大委发〔2015〕8号)精神,今年本市将派遣120名高技能人才赴比利时、新加坡和日本等国家进修培训。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开始申报了,报名截止时间6月15日。

  报名条件

  预报名对象须为税务登记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中,从事一线工作、具有进修相关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或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中具有进修相关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实习指导教师。除特殊情况外,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进修专业

  进修培训专业分别为港口相关专业技术、养老介护、日式烹调、制造生产加工管理技术(具体进修专业及对应职种详见附件1)。

  培训费用

  进修培训费用预计每人4万元以内(其中,比利时进修培训费用约4.8万元以内,实际金额以大连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确认金额为准),采用先缴后补的方式,先由所在单位全额垫付,市财政按照每人(次)不超过总进修培训费用的85%给予最高3万元的资助。进修培训结束后,选派单位凭市人社局《资助高技能人才赴海外培训意见书》、相关培训专业《培训结业证书》和缴纳进修培训费发票复印件到市人社局申领,由市人社局拨付给培训对象所在单位。

  组织申报

  进修遴选对象为职业院校、公共基地的实习指导教师的,由单位申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遴选对象为企业的,由单位申报,单位所在地区市(县)人社局审核推荐。市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评审选定人员。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一)《大连市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申请汇总表》,(二)《大连市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申请表》,(三)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职业院校办学许可证或批文复印件,(五)《培训承诺书》。(注:详情请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