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货车为躲行人 撞上无照摩托
26.12.2015 16:58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货车为躲行人 撞上无照摩托
责任如何划分求助司法鉴定
事情已经发生有段时间了,但事故的责任划分却遇到了难题。昨日,记者从辽宁学苑司法鉴定中心了解到,近日中心受交警部门委托,对一起交通事故的两辆车进行鉴定。“其实事故发生时两车的速度都不算快,说起原因是为了躲避没走人行道的行人,也希望借此案提醒行人应该按照交通指示走路,否则你的不守规矩可能连累了别人。”
事情发生在一个清晨,林某驾驶一辆小货,沿201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庄河吴炉镇某旅店门前路段时,突然发现有行人横过马路。他赶紧打轮躲避,车辆就驶入了慢车道,与慢车道里同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受伤,两辆车均有损失。
经过警方调查,发现摩托车驾驶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而且车辆无号牌。责任该如何划分?交警委托辽宁学苑司法鉴定中心对事发时货车制动初速度及其与摩托车碰撞时的速度进行鉴定。鉴定人员对警方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及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看到货车车厢右后部有明显的撞击痕迹,右后灯组撞损,后防护杠右端变形,向前移位。摩托车的导流罩撞损,前轮挡泥板有擦痕,左侧护杠撞击痕迹明显并向后移位。照《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有关条款和方法,鉴定人员出具了鉴定意见:货车制动时的初速度为60km/h,无号牌摩托车碰撞时的速度为54km/h,说明两车当时的速度都不是很快。
鉴定人员提醒,行人应该按照交通指示走路,避免引发交通事故,同时驾驶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采取正确措施避让。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26.12.2015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