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连质监局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的工作,牢牢把握“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主线,通过采取三项措施,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
大连市质监局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项措施是建章立制。通过理清296项权力内容,制定697项行政处罚细化标准,并实行开门审案,统一案卷标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考核。2004年至今大连市质监局累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8200余件,未出现因量罚失当、检查失公的现象。通过规范执法程序,形成了“告知教育前置,行政指导中置,行政处罚后置,服务帮扶贯彻全过程”的“三置一程”执法模式,积极探索“规范为主,处罚为辅”的监管机制。通过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的指导,规范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行为。第二项措施是加强服务窗口建设。5年来,大连市质监局行政审批窗口平均每年受理审批业务4万余项,办结率100%。没有出现办理差错、服务对象投诉以及超时延期的现象。第三项措施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大连市质监局每月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形象、作风纪律、服务态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科队长例会上进行讲评,发现苗头问题及时纠正;坚持执法案件查办分离制度,研究探讨“案前、案中、案后”三道监督关口;严格执行《日执法反馈卡》制度。
通过上述三项工作措施连年实施,大连市质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有了显著的提升,已连续6年被评为大连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并被确定为大连市政府部门依法行政6个示范点之一。同时,大连市质监局还是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全国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并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全国质检系统6个“开门审案”试点单位之一。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全国质检系统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中,大连质监局又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