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过渡期内黄标车在限行区域内还可跑半年

15.12.2014  14:33

  限行区域:

  东方路以南、西南路(金三角环岛至五一路)以东、五一路(西南路至数码广场)以南、数码路(数码广场至学苑广场)以东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上述道路或路段),即现有货车限行区域。

  限行时间:6:30-19:00。

  试运行过渡期:

  自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5月31日。过渡期黄标车驶入暂不按违法处理。

  正式限行:2015年6月1日。

  处罚规定:驶入处罚200元。

  从今日6时30分开始,我市在已创建的3条绿标路和两个绿标区的基础上,又对主城区实施黄标车限行。在11月25日市环保局召开主城区黄标车限行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后,今日,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主城区实施黄标车限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由于此次限行区域面积较大,涉及的车辆较多,《通告》规定2015年5月31日前为试运行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暂不按违法处理,给广大黄标车车主一个缓冲期。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对黄标车实施限行。届时,如果黄标车违反相关规定驶入限行区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通告》希望广大黄标车车主自觉遵守限行的相关规定,避免产生违法行为,主动淘汰黄标车。

  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市政府已经出台并实施了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对提前报废的黄标车给予5000元~18000元不等的财政补贴,希望广大黄标车车主积极响应政府污染物减排号召,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

  据介绍,原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路、中山路实施黄标车限行的通告》、《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迎宾路实施黄标车限行的通告》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部分区域实施黄标车限行的通告》中已正式限行的道路和区域仍按原《通告》规定执行,以现场禁行标志为准,对违规驶入的黄标车将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