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海县原县委常委张俊之被双开

08.10.2016  09:03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  唐心萌)  经大连市委批准,大连市纪委监察局对长海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俊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俊之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在企业改制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集体损失;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大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大连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张俊之开除党籍处分;经大连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大连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