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吹落阳台杂物 一旦伤人该谁担责

07.05.2017  07:05

  5月6日,大风突袭沈城,本报新闻热线接到一些读者爆料,小区高空坠物现象频发,所幸暂无伤人事件发生。那么,居民在住宅楼阳台外放置花盆等杂物,坠物一旦伤人,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进行了采访。

  坠物伤人谁担责

  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功涵介绍,根据《侵权责任法》中的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被侵权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中还规定,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不能确定是哪一家住户的高空坠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话,那么在坠落物品这栋楼上居住的居民,可能将被列为共同责任人承担补偿责任。

  应当防患于未然

  相关数据显示,一只70克重的鸡蛋从8楼坠下,受力相当于一个10岁男孩的体重。从13楼砸下,受力相当于一个12岁男孩的体重。由此可见,高空坠物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对此,有市民认为,居民应增强安全意识,不要将一些易发生坠落的物品摆放在阳台外。遇大风天气,应及时将户外晾晒、摆放的物品收回,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除此之外,小区建设方或物业管理方可根据楼层高低不同,在住宅楼前设置安全区域。安全区域内可种植各类植物,形成绿化带,禁止行人或车辆从此通行。同时,楼层越高,安全区域范围应越大。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唐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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