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4天查封 2天解封腊月二十九让农民工拿到工资
“王法官,现在公司大量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需要通过被查封账户来进行资金流动,能不能解封我们公司被查封的账户,否则公司将无法正常经营运转了?”2月9日上午,市法院民二庭法官王迎春接到某装饰公司代理人紧急打来的电话。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诉请被告支付因施工逾期违约金及损失合计6000余万元。原告于2月4日14时向市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市法院受理申请后迅速行动,快速审查原告申请资料,立即组织合议,形成决议后,2小时内走完网上流程,并作出裁定书,次日早晨立即将保全材料移送到执行局立案窗口。市法院执行局于2月8日15时至16时期间将被告名下24个银行账户予以查封,查封款项近5000余万元。
正当法官们为1个小时内快速完成24个账户查封工作松口气的时候,又遇到了新情况。王迎春接到了之前那个电话,被告公司代理人提出被查封的账户又有一笔款项入账,于是被查封款项金额已经超过案件标的金额,被告请求法院解除对超出案件诉讼标的额其他账户的查封。“还差一天就是大年三十了,如果不解封,就得等到年后,这样企业将面临重大损失,农民工的工资也不能及时发放。”案件承办法官王迎春说。
当天14时,被告提供完备的解封申请手续后,承办人通知双方代理人到院做笔录,原告代理人明确表示同意解除对被告其余账户的查封。经承办人审查之后,再经合议庭合议,直至对需要解除查封的23个银行账户情况逐一进行核对,已是晚上7时多。次日,农历腊月二十九,合议庭成员上班后又继续投入工作,9时,向当事人送达裁定书后,到执行立案窗口进行立案,立案后执行局迅速作出反应,在11时,对该公司其他的23个账户全部解封。
至此,市法院用6天的时间迅速完成了一个案件的查封和解封工作,“工人们拿到工资过年了,企业能够正常运转了,我们的年也能过踏实了”。腊月二十九15时30分,该案审判长、民二庭负责人王欢在开完年前最后一个庭走出法庭,接受记者采访时笑着说。
(责任编辑:王海涛) 作者:石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