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连撞两车 俩男子为啥获刑
晚高峰时刻,一位女司机突然猛踩油门,失控的汽车瞬间冲了出去,撞向路边两辆汽车。
变形的车里,跑出来两名神色慌张的男子,逃离现场。
女司机撞车,最终两名男子却被判刑,还赔了3.6万多元,这是什么情况?
今年1月7日18时许,大连市金州区解放路如家酒店附近路边,一辆汽车突然启动,撞向了路边另外两辆车。
有目击者发现,肇事车里跑出两名男子,很快逃离现场。肇事车的驾驶员位置是一名女司机。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路人猜测,是不是女司机操作不当?比如油门当刹车?直到两名跑出的男子相继落网,真相才水落石出。
经法院审理查明,28岁的赵某和43岁的卢某某经事先预谋,决定对徐晴(化名)实施抢劫。
赵某冒充房屋中介人员,以商谈房屋买卖事宜为由电话约徐晴见面。1月7日18时许,徐晴依赵某电话指引,驾车到了事发路边等候。
卢某某随即上车,赵某则尾随到徐晴驾驶座一侧,卢某某搂住徐晴的脖子,赵某按住徐晴的腿,对徐晴进行控制。
徐晴在挣扎和反抗时,踩到了车辆油门,车辆窜出与路边另两辆汽车相撞。
见事情不妙,赵某、卢某某立即逃离了现场,一分钱都没有劫到。
事后,徐晴支付三辆汽车的维修费用共计人民币36448元。
面对公诉机关抢劫罪的指控,二被告人均予以否认,赵某辩称只是碰了一下被害人的腿,没有想去抢劫,也没有抢劫;卢某某辩称没有和赵某说过弄点钱花的话。
法院认为,赵某、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作案,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犯抢劫罪的罪名成立。二被告人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减轻处罚。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赵某和卢某某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二人还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徐晴经济损失人民币36448元。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