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通知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 确保抢险排涝队伍及设备随时投入使用
8月2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住建系统高度重视近期城市防汛工作,全力做好强降雨时建筑工地、城市公园及风景区、棚户区及老旧小区的防范和抢险应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城市排涝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城市低洼地区排水,防止出现内涝,要制定不同量级暴雨及其地区组合条件下,城市市区渍涝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包括应急排水、交通临时管制与疏导、工程抢修以及重要保护对象的防雨排涝方案等。
发生强降雨时建筑工地要立即停工,严格落实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模板工程的防风加固措施,把预防深基坑坍塌、建筑边坡垮塌和围墙倒塌作为监控重点,对可能发生坍塌的高空设备要进行拆除,密切关注其对深基坑、管沟(槽)和起重吊装、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停止作业并及时撤离相关人员。
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大型公共场所要在强降雨前及时关闭,严格控制游客进入,确保游客安全,并加强内部设施检查,待雨水结束后才可对外开放。
各地要立即全面检查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提前落实专业应急抢险排涝队伍及排涝设备设施,确保随时投入使用。发生强降雨时主要街路的城市排水井盖及雨水井箅子要设专人值守,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出现行人坠落,并积极配合交管部门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交通堵塞。要加强城镇低洼地区积水强排工作,做好地下公共设施、人员密集区和下沉式桥涵、低洼易涝区的除险排涝工作,低洼危险地区要设专人值守,必要时设置警示标志或实施交通管制,确保人身安全。
要确保城市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正常供应。要确保市政公用管线各类井盖设施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出现行人坠落。
要对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危房进行全天候看守,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房屋住户以及棚户区、低洼地段的人员进行及时疏散转移,确保人身安全。
同时,各市、县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宿,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将本次强降雨的雨情、汛情、灾情在降雨结束后第一时间上报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