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戴玉林在省妇联十届三次执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0.01.2016  12:36

              刚才,许波同志作了报告,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成。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效。围绕经济建设,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25.6亿元,帮助10多万妇女创业就业。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围绕改善民生,为妇女群众办好事,援建母亲安居房、建设留守妇女儿童之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建立了反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特别是开展网上妇女思想引领工作,得到了李源潮、沈跃跃等领导的批示。总之,妇联一年的工作可圈可点,有声有色,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妇联干部、妇联执委并通过你们向全省广大妇女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由衷的敬意!

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妇联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强调,群众工作是党的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工作,做好群众工作,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当前全党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做好党的群团工作,最重要的是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些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揭示了党的群团工作的本质属性,阐述了党的群团组织的基本定位,回答了党的群团事业坚持什么原则,朝着什么目标努力的根本问题,是党的群团工作理论、实践、制度的重大创新,是对党的群团工作规律认识的重大飞跃,是指导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献。妇联组织是党直接领导的群众组织,妇女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妇联一定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把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妇女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起来,深刻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推动讲话精神落地落实,见到成效。

一要牢牢把握政治性这个妇联组织的灵魂。 妇联组织从成立之日起,始终都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党有号召, 妇联有行动”, 一直是妇联组织的优良传统。各级妇联要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出发,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不断增强妇联干部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要主动承担起引导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教育引领广大妇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要牢牢把握先进性这个妇联组织的内在要求 。妇联组织承担着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共同奋斗的重大责任,要组织动员群众前进,首先妇联自身要先进,先进性是妇联组织的价值所在、力量所在。要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积极探索务实管用、与时俱进的新办法,调动广大妇女参与、支持、投身各项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组织引导她们在全面振兴辽宁新一轮老工业基地的第一线建功立业。

三要牢牢把握群众性这个妇联组织的根本特点。 离开了群众性,群团组织就容易走向官僚化、空壳化。妇联组织应该成为妇女群众最可信赖的“娘家”,这是一项光荣使命。各级妇联干部要始终坚持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做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的忠实践行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党的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要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真诚倾听妇女群众呼声,真实反映妇女群众愿望,真情关心妇女群众疾苦,真正为妇女排忧解难。

二、紧紧围绕实施“十三五”规划,组织动员全省广大妇女在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伟大实践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提出“十三五”时期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新的目标要求,明确“五个必须”,即必须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牢固树立五大发展新理念、必须全面落实“四个着力”新要求、必须激活“四个驱动”新动力、必须积极培育发展壮大经济新增长点。近期中央出台《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了大好机遇。各级妇联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团结凝聚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十三五”经济社会建设,为辽宁新一轮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一要引导妇女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转化为妇女群众的自觉行动 。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工作 统一妇女思想,凝聚妇女人心,激发创造活力。要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组织动员妇女始终走在时代发展的最前列,以先进文化引领妇女思想,占领道德高地,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要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独特作用,抓住家庭这个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合在一起,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送到妇女儿童心中。要研究新媒体时代妇女思想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做好网上妇女群众工作。

二要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要引领各行各业妇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立足岗位,创新创业,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要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通过岗位培训提高女职工技术水平。特别要加强针对农村妇女的培训,包括农业实用技术、生态环保理念、电子商务知识等等。要继续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发挥各类示范基地在培训中的作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要积极宣传与妇女切身利益相关的改革政策,凝聚改革共识,引导妇女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成为改革的坚定支持者和积极推动者。要培育各类优秀妇女典型,如优秀女创业带头人、三八红旗手、优秀女企业家等等,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妇女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坚定振兴发展信心,转变择业就业观念,脚踏实地,自主创业,勤劳致富,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集聚正能量。

三要积极做好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促进改善民生 。要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为了妇女,满腔热情服务妇女,挖掘社会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要把更多注意力放在农村贫困妇女、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等特殊困难妇女群众身上,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要深刻理解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意图和形势任务,把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精准了解需求,采取精准措施,把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扶贫与脱贫相结合,为贫困妇女提供供需对路的帮扶项目,帮助她们脱贫致富,提高幸福指数。

四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妇女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要依法依章程维护妇女的劳动、就业、健康、社会保障、民主参与等各方面权益,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维护机制,有理有节地为妇女群众解决问题,伸张正义。要引导妇女增强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尊法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要深入研究、积极做好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准备,主动承担一些社会治理服务职能,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三、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对群团组织自身改革和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妇联要克服机关化、行政化等问题,从严从实推进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加快改革创新步伐,真正把妇联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切实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 基层组织建设至关重要,是我们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是关系到上面精神和决定能否落实的大问题。现实的情况是,基层基础薄弱、人员老化、干部综合素质不高、工作方法手段单一。下一步工作的着力点应该集中在如何打牢基层基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更好地推进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妇联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上。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越来越快、影响力越来越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延伸工作手臂,探索有利于联系新兴组织和群体的组织设置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扩大组织的有效覆盖。要强化对流动妇女群体,网上女性群体,80、90后年轻女性等妇女群体的联系服务,最大程度的把广大妇女吸引到妇联组织中来,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要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进一步增强妇联组织活力。 群团组织改革,是中央立足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实际,站在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全局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群团组织来说,既是自我革新的挑战,也是大有可为的机遇。从全国范围看,全总、上海、重庆正在进行试点。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群团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增强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目标要求,结合实际找准突破口,改革和改进妇联机关的机构设置、干部管理、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推进妇联组织结构和工作管理层级“扁平化”。要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和壮大基层工作力量,推行妇联干部兼职、挂职,实现干部有专有兼、有转有留、有进有出,形成一池活水。要把基层一线优秀女性吸纳到妇联干部队伍中来,使基层妇联工作活起来,更好地履行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基本职能。

三要 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妇联干部队伍 妇联组织贴近妇女群众,涉及面广,广大妇联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对妇女群众是有很大影响的,应该起到模范和带头作用。各级妇联班子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竭诚服务好妇女群众。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群团干部标准,落实省委“八个带头、八个自觉”要求,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风廉政建设法律规定,自觉接受妇女群众监督。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更加深刻地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妇联工作的领导,把更多的任务交给妇联组织去办,积极支持妇联组织依法履行职能,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解决她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