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妇联多措并举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发展
为围绕本溪市工作大局,推进我市5年大众创业计划,市妇联多措并举促进我市妇女创业就业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开展各项培训,提升妇女创业就业能力。
一是有计划地开展素质提升培训,帮助下岗失业妇女提高素质和转变择业观念。二是联合劳动等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开展适合女性就业的技能培训,如家政服务、月嫂、育婴师、手工艺技能等,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新机制。三是大力开办女性创业指导培训班,鼓励引导妇女创业,参与社会建设,通过妇女创业培训及创业指导,增加妇女创业成功率。
二、实施项目引导,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方向。
通过妇女自主创业缓解市场就业压力,增加就业岗位,从而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就业”的新模式。一是继续发展妇女手工制品产业,促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并依托各级妇女手工制品销售培训基地培训、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妇女参与到手工制品产业创业中来。二是深化家政服务工作,继续贯彻落实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全省新风采家政服务品牌的指导意见》,鼓励县(区)妇联发展新风采家政加盟店,为妇女创业指引方向。
三、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促进农村妇女就地转移致富。
据妇联掌握的女性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共93个,家庭农场62个,现已成为带动当地周边农户发展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妇女就地转移致富,多措并举的促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一是通过“项目进家庭”活动的开展,鼓励妇女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引进优质项目使农村妇女脱贫致富。二是组织各县区妇联积极参与省妇联举办的女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示范培训班,组织农业专家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对接,解决技术和生产难题。三是组织女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优质产品参加省级展会展示、展销,扩大知名度,增加品牌意识。四是在巾帼再就业资金项目、国家及省级示范基地项目申报中,对合作社项目给予重点倾斜。五是引导未注册合作社进行工商注册,按照合作社法规范运营发展。
四、提供资金扶持,助推女性中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大力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妇联牵头、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扩大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发放规模,为从事微利项目的城乡妇女提供最高8万元的贴息贷款,助推女性中小企业发展,解决其创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积极做好2015年申报省妇联巾帼再就业资金工作,为有项目的女性小企业及个体商户提供再就业循环金,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三是落实辽宁省妇联《关于印发辽宁省妇女手工制品创业就业基地扶持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妇通[2013] 19号),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妇女手工制品企业申报辽宁省妇女手工制品创业就业基地扶持资金,切实帮助妇女手工制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五、强化妇联服务,为妇女搭建创业就业平台。
要进一步广泛征求妇女意见,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办法,把妇联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引领妇女创业就业上。一是通过开展“春风送岗位”女性专场招聘会等活动,积极拓展妇女就业渠道。二是要充分发挥“新风采”家政服务连锁中心作用,在用人数量大、技术含量低、利于弹性就业的家政服务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妇女再就业。三是充分利用手工制品产业适合女性经营的特点,通过召开手工艺品展会,搭建平台,同时联系外贸出口部门,推动绢花、草编等出口项目发展,安置更多下岗失业妇女。四是各级妇联发挥“联”字优势,借机、借力、借势、借智,联合政府部门,协调有关机构,整合有效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坚持把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全力助推妇女创业发展。
六、培养发展女性创业典型,打造女性创业品牌。
据统计,全市女性创业带头人520余人,女企业家140余人,她们是发展的“主力军”,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典型们“主力军”带动作用,助推本溪经济发展。一是要积极创建各级创业就业示范基地、手工制品创业基地等,通过基地的培训、示范、带动作用,助推更多企业发展。二是开展创业先进典型推荐、巾帼致富能手评比、选树巾帼创业明星等活动,加大创业典型培树力度,培养发展一批有能力,有意愿,有热情发展本溪经济的优秀妇女创业典型。三是加大新闻媒体、专栏、网络等渠道的宣传,引导带动更多妇女岗位建功、创业致富,实现培植“一个典型、带动一批人”的“鲶鱼效应”,通过典型作用,打造一批女性创业项目、推广一系列女性企业知名产品、树立一系列女性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