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联隆重举办“11·25”反家暴宣传活动
今年是我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出台十周年。也是省妇联、省公安厅联合出台《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告诫制度)之年。告诫制度是指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教育、督促加害人改正而作出的行政指导。主要解决轻微家暴反复公安机关无法介入的难题。省妇联还制定出台《辽宁省妇联系统处置家庭暴力投诉的工作规范》,使基层妇联在处理家暴投诉时有章可循,快速及时为投诉人提供帮助。为更好的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省妇联将今年11月定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宣传月。全省上下联动,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宣传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家庭暴力的良好环境。各级妇联在广场、街头、商场、大学校园、社区(村)等场所,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制作展示板,依托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开展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公益宣传、知识宣传、成果宣传等,面向群众广泛开展反家暴宣传。如本溪市妇联在全市600多辆公交车的700多块显示屏,每天循环播放10—20次反家暴知识,使更多群众了解反家暴知识,让广大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家庭暴告诫制度,省妇联还以项目化运作方式,安排42万专项资金在全省14个市开展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全员培训。重点培训社会民警、妇联干部了解掌握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妇联系统家庭暴力信访接待流程,全面提高妇联干部配合公安机关处置家庭暴力的能力和公安干警依法处置家庭暴力的能力。截止目前,全省已经有10个市实施了全员培训项目,培训社区民警4058人,妇联干部5949人。同时,选择沈阳、鞍山、本溪开展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示范市创建。三个市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在500个社区(村)举办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进社区(村)普法宣传讲座,提高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社会知晓度。
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和实施,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妇女的法律观念,激发了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提高了妇女群众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家庭的平安、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