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全国政协委员唐建武:尽快制定湿地保护法
10.03.2015 02:47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时至今日,我国尚无一部国家层面的有关湿地保护的专门法律。”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在辽全国政协委员唐建武建议,应尽早制定专门的湿地保护法。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我国拥有湿地面积6600多万公顷,约占世界湿地面积的10%,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
唐建武说,世界上湿地资源丰富的国家大都建立了关于湿地保护的国内法律体系。我国于1992年加入了国际《湿地公约》,但迄今为止,国家层面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湿地保护法。虽然有一系列法律法规涉及到湿地保护,但它们多分散在各个资源环境保护的单行法中,与《湿地公约》的基本要求有很大差距。唐建武建议,尽快制定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范湿地的保护与开发,完善各地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的综合执法能力。
对于湿地保护法法律条文中应有的内容,唐建武认为,法律应充分体现对湿地实行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强调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正确处理好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近期利益与长远效益的关系。必须对现有自然湿地资源实行普遍保护,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对造成湿地生态严重破坏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追究法律责任。要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的职责义务,分工合作加强对湿地保护的规划、施行、监管、检查。要明确规定建立各种级别的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标准、任务,更要实行更加严格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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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15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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