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姚明伟带队开展不动产登记立法调研工作
为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8月8日至8月9日,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姚明伟带领调研组赴葫芦岛、阜新两市,就我省不动产登记政府立法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葫芦岛、阜新两市政府法制、机构编制、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房产、林业、农业、海洋渔业等部门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领导和人员以及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座谈。调研组和与会同志就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制度建立、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及在立法中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
姚明伟主任认真听取了与会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并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不动产登记立法工作发表讲话。姚明伟主任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和我省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的有效措施,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已经出台了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省委、省政府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也高度重视,2015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49号),提出要抓紧制定《辽宁省不动产登记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
姚主任指出,葫芦岛、阜新两市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做了很多具体工作,登记工作扎实推进。姚主任认为此次赴两市调研收获很大,与会同志针对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对我省不动产登记政府立法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原汁原味带回去,认真进行研究和梳理,努力在立法中加以改进,使我省的不动产登记立法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加体现辽宁特色。
在葫芦岛、阜新两市调研期间,姚明伟主任还专门听取了两市政府法制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特别是新赋予的政府立法工作的汇报,对葫芦岛市和阜新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要求,健全立法机制,完善立法程序,有序开展立法工作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姚主任强调,我省新赋立法权的9个市的立法工作刚刚起步,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政府立法队伍建设,为政府立法工作培养和打造一支讲奉献、作风实、能力强的专家型队伍。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江晓波、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局长才冬华、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