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外孙各拿一份遗嘱争房产
房产为老太女儿所留,姥姥所持遗嘱有公证且为后立,故以其为准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汤洋)母亲死后,小李拿出母亲的自书遗嘱,要求继承百万房产。
没想到,80多岁的姥姥张某拿出一份代书遗嘱,也要求继承房产,二人因此对簿公堂。
昨日,于洪区人民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认定姥姥张某的遗嘱有效,将百万房产判给张某继承。
姥姥起诉外孙 要继承百万房产
小李今年23岁,他的母亲曾在央企当高管,非常疼爱他。然而,不幸在两年前降临,他的母亲突然患上癌症,并于2014年医治无效身亡。
母亲去世后,小李非常悲痛。但在悲痛之余,小李忽然想起,母亲曾给他留下一份自书遗嘱,里面写明,若她身亡,那套价值百万元的房产将由儿子小李继承。
然而,小李料理完母亲的丧事后,拿着母亲留下的自书遗书去找姥姥张某时。张某也拿出一份遗嘱。与小李不同的是,这份遗嘱是小李的母亲请律师代书的遗嘱,遗嘱中除写明她当时的身体状态,还特别提到了房产的继承问题。
张某认为,这是小李的母亲对其财产做出重新划分的表示,自己应遵从小李母亲的临终意思,继承房产。
看到这份遗嘱,小李伤心不已,他接受不了疼爱他的母亲会留下另一份遗嘱,也接受不了从小关系亲密的姥姥也拿出遗嘱跟他争房产。小李和姥姥因为遗嘱和房产争执不下。
于是,姥姥张某将外孙小李起诉到法院,要求独享继承权,继承女儿留下的房产。
姥姥有遗嘱还有录像
于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过程中,张某认为,涉案房产是女儿个人所有,生前请律师代书的第二份遗嘱合法有效,她有权依据遗嘱继承房屋。
小李则认为,母亲第一份亲笔书写遗嘱已经明确将房屋完全赠予自己,该遗嘱是母亲真实意思的表示,真实有效。而张某提供的遗嘱是代书遗嘱,该遗嘱存在瑕疵,应该属于无效遗嘱,所以房屋应由他继承。
在庭审过程中,张某还提供了女儿在遗嘱形成过程中录制的录像,录像显示,小李的母亲说在去世后,名下的房屋由张某继承,报答其对她多年的养育之恩。她还表示,将以前立过的遗嘱修改、作废,以现在的遗嘱为准。并称其在立遗嘱时神志清醒,没有人对其进行欺骗、诱导、胁迫,此遗嘱完全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代书律师及见证人全程见证立遗嘱的过程。
代书遗嘱被判有效
姥姥继承房产
于洪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小李母亲所立第一份遗嘱由其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她所立的第二份代书遗嘱及此遗嘱形成过程的视频资料可形成有效证据链,其将房屋指定由小李的姥姥继承。该意思表示真实、明确,因此认定是小李母亲真实意思的表示。
因小李未能提交表明其母亲在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是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或此遗嘱或其中内容有被伪造、被篡改部分的证据;本案中也没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和胎儿,因此小李母亲第二份代书遗嘱内容合法,确为小李母亲真实意思的表示,所以认定该遗嘱有效。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小李母亲的第二份代书遗嘱与第一份自书遗嘱内容相抵,因第一份遗嘱非公证遗嘱,该遗嘱与第二份遗嘱不同形式,且第二份遗嘱所立时间在后,所以法院确认,以其所立第二份遗嘱为准。
昨日,于洪区人民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判房屋由小李的姥姥张某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