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酒店储值卡不“升级”就作废

10.12.2014  10:50

昨日下午,许多消费者来到威尼斯度假酒店想把会员卡“以旧换新”,可因不满《换卡协议》的条款,一些消费者没有换新卡。

北国网 、辽沈晚报记者王迪 摄

  新闻到底:《沈阳威尼斯酒店停业数百人堵门退卡讨薪》⑥

  新闻闪回:2014年4月25日,沈阳威尼斯度假酒店公告暂停营业2个月。通告一发,退会员卡的、讨薪的数百余人围堵在酒店一楼,民警不得不多次出警。酒店表示,由于资金问题造成管理混乱,只好暂时停业。 11月中旬,该酒店恢复营业,会员只有用旧卡换新卡才能消费,而新卡却“缩水”了,《换卡协议》引来会员不满。

  【北国网、辽沈晚报讯】记者白爽陈浩报道真金白银花钱办的储值卡,如今却不能正常使用,只有签订“霸王条款”后,才能“缩水”使用。

  昨日下午,20余名原沈阳威尼斯度假酒店的老会员到店讨要说法,但都败兴而归。目前,工商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帮助消费者维权协调此事。

  会员:储值卡“升级”实为绑架消费

  沈阳市民韩女士是沈阳威尼斯度假酒店的老会员,她手中持有总计储值8万余元的VIP会员消费卡。由于酒店从4月25日到11月中旬一直暂停营业,卡里还有8万元没用完,她挺上火。

  昨日上午,她接到酒店电话通知,酒店恢复营业后,老会员可以持身份证,到酒店将会员卡“以旧换新”进行升级。她高兴地拿着会员卡来到酒店换卡,可工作人员却告知她,旧卡换新卡前,必须签署一份《换卡协议》。如果不签协议,旧卡无法在酒店继续消费。

  当韩女士看到这份《换卡协议》后,却皱起了眉头,协议上写着:“为了使酒店正常运转和保护会员的长期利益,暂实行宾客每次按门市价50%会员卡消费,另外50%须现金消费,且不享受店内其他优惠。”原本可以100%使用会员卡内的储值消费,但按照《换卡协议》的说法,韩女士需要再花8万元,才能把卡内的8万元用完。“前后相当于花了16万元,这不是绑架消费吗?”

  昨日下午,与韩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老会员聚在该酒店的换卡办公室久久不愿离开,但十多名会员几乎没人签署这份《换卡协议》。“我卡里还有6000多块钱,这协议就是霸王条款,我坚决不能签!”一位女会员气愤地表示,为了讨个说法,她已经来酒店五六次了,可酒店始终没能给会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按次消费的会员卡目前仍然无法使用

  而会员宋先生则更加头疼,他在该酒店办的是按次消费的会员卡。他卡里还剩50次没有消费,相当于4000元左右。昨日,宋先生在该酒店做了次卡会员的登记,但次卡却无法使用,也不能换新卡。一位工作人员告知宋先生,他的卡大概在明年3、4月份才可以使用,酒店需要出一套次卡兑换成储值卡的方案。如今,原来的沈阳威尼斯度假酒店已经升级为“威尼斯城市休闲广场”,酒店工作人员介绍,“威尼斯城市休闲广场”的几个部门已经分包给不同的人负责运营。当记者要求采访酒店负责人时,这名工作人员表示,酒店的负责人岳总经理外出出差,不在酒店,电话处于关机状态。

  工商部门:“换卡”协议涉嫌霸王条款

  昨日下午,沈阳陵西工商所所长杨华表示,该酒店的“换卡”协议涉嫌霸王条款。工商部门此前也接到过关于威尼斯度假酒店换卡一事的投诉,工商部门对此事已介入调查。他们已与酒店进行多次沟通,协助调解消费者和酒店间的矛盾。

  杨所长分析,该酒店禁止持有“次卡”消费者正常洗浴的行为,就是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涉嫌消费欺诈。

  律师:若酒店单方变更条款内容属违约

  辽宁明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明春表示,酒店为会员办理预付卡形式的会员卡,会员卡即可证明酒店和顾客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一旦建立,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酒店应按双方最初约定提供服务。

  未经消费者同意,若酒店单方变更条款内容,且不让消费者继续使用会员卡,酒店就违约了。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谈及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张律师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维护合法权益,要求酒店继续履行服务义务。同时,可以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与酒店解除服务合同,要求酒店退还卡内余额,并赔偿损失。若酒店无法履行民事判决,消费者可向法院申请对酒店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采取执行强制措施,比如,拍卖企业财产。若对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将处以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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