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1日“开锣”
19.03.2015 15:28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3月18日,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3月21日至23日进行。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考试前一天(3月20日)下午17:00前务必到考点学校,确认考点位置,以防耽误考试。
考前,考生的准考证如不小心丢失了,可到报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进行补办。进入考场前,考生若发现自己的准考证忘记带了,不要慌张,在进入考场时向监考教师报告,监考教师会根据准考证存根核对考生相貌,确认是考生本人后,允许考生先参加考试。但是考生一定要在下一科考试时把准考证带来核验。如为最后一科考试时忘记带准考证,考生需通知家长在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带来核验,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
考生要掌握好各科开考时间。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禁止使用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
考试期间,沈阳市招考办继续为广大考生和家长开通考试应急特服电话96789。考生如遇找不到考点学校、记不清考试时间、不清楚某种物品是否属于禁带物品等考试应急求助事件,可于7时至21时拨打应急电话。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9.03.201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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