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委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30.08.2015  21:35

  8月25日,辽宁省民委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认真学习了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会见参加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代表时的讲话,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和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的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时隔13年,党中央、国务院再次统筹谋划民族教育改革发展大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族教育的高度重视,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格外关怀,必将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民族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化思路,创新举措,全力推动民族教育事业加快发展。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活动内涵,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观念。二是抓好民族文化进校园主题实践活动,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三是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有效推进“双语”教育的健康发展。四是加强对各地开设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强化内地民族班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